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0 年 2 月 23 日 發文字號:新北教人字第 1100289122 號
主旨:檢送「110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暨相關表件資料各 1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教師。
說明:
一、依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110 年 2 月 8 日高市教小字第 11030799000 號函辦理。
二、相關市外介聘表件並公告在本局網頁之教育公告-教師介聘區供下載。
https://esa.ntpc.edu.tw/jsp/c_announce/parent/content.jsp?id=119936&schno=019999&startyear=2021&startmonth=02&startday=02&endyear=2021&endmonth=03&endday=02&field=&showdep=&annlib=workflow&sam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