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充實師生閩南語字音字形專業知能,並提升指導教師或培訓家長指導實務技巧,以發掘培育優秀選手,並落實閩南語語文教育,特辦理旨揭研習。
二、研習訂於 110 年 2 月 1 日至 3 日(星期一至三)假本市新興國小觀海樓視聽教室辦理,研習期間給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將核發 21 小時研習時數。
三、本案參加人員如下:本市各公私立高、國中小教師,參賽或指導「閩南語字音字形競賽」之學生、教師、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學生家長;須由學校薦派報名。
四、本案報名時間自 110 年 1 月 18 日上午 8 時至 1 月 22 日下午 4 時止,請於期限內至本市校務行政系統之教師研習網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