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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訪客 - 人事室 | 2021-01-11 | 點閱數: 220

為因應香港「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簡稱「港版國安法」)實施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 (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含至香港或澳門轉機 )可能遭遇之風險大幅增加,特訂定本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