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辦理。
貳、甄選類別:集中式特教班教師助理員薪資每人按月支給相當約僱三等酬金新臺幣 27,434 元整。
參、甄選名額:國小特教班正取 2 名、學前特教班正取 2 名(備取若干名列冊候用)。
※歡迎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能勝任職缺者報名;
肆、僱用期間:壹年:自民國 110 年 1月 1日至 110年 12月 31日止。若因市府行政措施(如裁班等)必須解僱教師助理員時,應即無條件接受本校終止僱用契約。
伍、報名時間、地點:109年 12月 23日(星期三)上午 09時至 11時(本校人事室)報名方式:一律採親自報名方式,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陸、甄選日期:109 年 12 月 23日(星期三)中午 12 時 50 分 (逾時不到視同放棄)。
其他資格條件工作說明等,請詳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