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 109 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辦理。
二、本案旨在提升本市特教教師對身心障礙行動輔具之認識及運用知能,以期特殊需求學生獲得適切之教育服務。
三、本研習共分 2 場,研習時間及地點說明如下:
(一)第 1 場: 109 年 10 月 28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 45 分至 4 時 15 分假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多功能輔具資源整合推廣中心辦理,交通資訊詳如附件。
(二)第 2 場: 109 年 11 月 18 日及 109 年 12 月 9 日假國光國小辦理,時間皆為星期三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兩次均須參加)。
四、研習對象與名額:
(一)本市集中式特教班教師、特教班教師助理員、資源班教師,以輔導有輔具需求之身障學生的教師為優先。
(二)對本議題有興趣之其他老師、家長或普通班身障生助理人員。
(三)名額共 30 位,採自由報名方式參與,主辦單位保留審核錄取名單之權利。
五、報名方式:即日起至各場次研習日期前一週,額滿為止。
請參加人員逕至全國特教資訊網(網址: https://special.moe.gov.tw/index.php )/首頁選擇「研習報名」/選擇「開啟查詢」/登入縣市「新北市」/依場次選擇本研習活動報名。
六、參與研習注意事項摘要:
(一)經錄取之教師,本局同意研習時間核予公假登記出席(惟課務自理)。
(二)錄取名單公告於上述網站,不另行通知。
(三)依實際參與情形核予研習時數,請參加教師於研習完畢後一週內自行上網查詢研習時數登錄結果,若有相關疑
問請於研習後十天內向承辦學校查詢,逾時不受理申復。
(四)研習學校場地不提供停車位服務,請與會人員盡量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前往。
七、檢附「本案研習實施計畫」及「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多功能輔具資源整合推廣中心交通資訊」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