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防疫期間,避免非必要之出國,守護你我安全!】
1090323 教育局函
教育部函以,各學校人員自即日起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平日、假日出國均應明確填報或使學校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3 月 18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90041383 號函辦理。
二、鑒於近日國內 COVID-19(武漢肺炎)確診個案均為境外移入,且多與國外旅遊相關,*為降低國內防疫負擔及維護教職員工生安全健康,本局所屬機關暨公立各級學校人員倘於旨述期間出國,其假單需經首長或其授權者核准,俾利進行後續人員健康管理及人力管控等防疫作為;又如遇學生寒暑假,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亦應比照辦理*。至私立學校部分,請秉權責比照建立相關規範。
109031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
說明:
一、鑒於近日國內 COVID-19 (武漢肺炎)確診個案均為境外移入,且多與國外旅遊相關,指揮中心將強化邊境管理等措施。考量同仁赴國外旅遊返國後須配合進行 14 天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除可能增加國內防疫負擔外,亦將影響機關防疫期間之人力調度,爰請轉知所屬機關及各類人員,不論平日或假日出國應明確填報或使機關知悉,出國假單需經首長或其授權者核准,俾利機關進行後續人員健康管理及人力管控等相關防疫作為。
二、*如未確實填報、使機關知悉或有隱匿、虛偽不實之情事,應視情節輕重予以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