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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訪客 - 人事室 | 2020-03-19 | 點閱數: 633

   

武漢肺炎疫情期間新北市公教人員給假一覽表     資料更新日期: 109 年 3 月 23 日                                                                               
介入措施 居家隔離 居家檢疫 自主健康管理
對象 確定病例之接觸者 具國外旅遊史者 對象 1:通報個案但已檢驗陰性且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
對象 2 :社區監測通報採檢個案
方式

居家隔離 14 天

隔離期滿應再自主
健康管理 7 天

居家檢疫 14 天

隔離期滿應再自主
健康管理 7 天

自主健康管理 14 天
配合事項(需檢附相關證明書核予相關假別) 檢具「居家隔離通知書」,或其他被隔離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1 份。 檢具「旅客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或其他被檢疫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1 份。 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1 份。

公務人員給假

及處理方式

防疫隔離假(尚非確診,本人被隔離或被檢疫者)。
自主健康管理 7 天給假及處理方式同右。
防疫隔離假(尚非確診,本人被隔離或被檢疫者)。
自主健康管理 7 天給假及處理方式同右。
1. 因公執行職務而須自主健康管理者,經評估無法請其以居家辦公方式處理公務,得核給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及考績計算之病假。
2. 其餘均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以休、事、病假或加班補休辦理。
3. 如因業務需要上班者,應配戴口罩,勤洗手,並早晚量測體溫,保持安全社交距離等相關防護措施。
教育人員給假 同上 同上 同上

其他注意事項:
一、 本表所稱之公務人員包含約聘僱人員、技工、工友及駕駛;本府適用勞動基準法之非編制人員比照本表辦理。
二、 公務人員有確診病例者,於隔離期間核給公假。
三、 公務人員受採檢中在醫院等待檢驗結果者,於隔離期間核給公假(醫院隔離)。
四、 同仁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檢疫之家屬得請防疫隔離假。
五、 因校園停課延伸照顧子女需求,家長其中 1 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不支薪) ,除申請防疫照顧假外,亦得以事假(家庭照顧假) 、休假或加班補休辦理,各項假別均應予准假且不得影響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
六、 防疫隔離假(必須准假)相關細部規範,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