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3 月 4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090025475A 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函文及其附件影本各 1 份。
******請特別留意申請資格,詳參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