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動 訪客 - 處室公告 | 2023-06-05 | 點閱數: 201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5 月 11 日臺教社(一)字第 1122401907 號函暨教育部 112 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配合每年教育部舉辦之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活動,並鼓勵市民養成持續學習習慣,爰舉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新北市代表選拔及表揚活動。

三、本案以設籍本市之年滿 18 歲以上之非在學學生(在學學生指具正規學籍,如補校、進修學校、國民中小學、高中、大學、研究所),進行終身學習活動達 5 年以上,足為學習表率者為選拔對象,由本市所屬各機關學校、樂齡學習中心、社區大學及民間團體進行推薦,並由本局組成複審小組辦理之。

四、請貴單位依旨揭計畫辦理推薦事宜,準備送審資料檢核表 1 份、報名表 1 份(填寫完整且有推薦單位用印)、優良事蹟表 8 份、圖像影片使用同意書 1 份、戶籍證明文件正本 1 份及佐證資料(含照片、影片) 8 份等資料,併同相關文件電子檔光碟一式 8 份,於 112 年 6 月 19 日(星期一)前免備文送至本市安坑國小(收件地址: 231 新北市新店區安忠路 36 號終身學習資源中心收),聯絡電話:( 02 ) 22127008 ,俾利辦理評選作業,郵寄後 2 天請再以電話確認。

五、本案預定於 112 年 7 月 13 日(星期四)前公告獲選名單,表揚活動時間另行通知;前 5 名得獎者,列為本局推薦當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名單,依教育部期程送審,請各單位踴躍推薦。

六、本案計畫及推薦表格電子檔可同時於本局網站教育公告處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