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新北市政府各級學校111 年 1 至 7 月交通事故(含無照駕駛違規)統計表」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 111 年加強防制學生交通違規事故計畫辦理。
二、經查本市各級學校於 111 年 1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止於校安通報交通違規及意外事故以機車、步行及腳踏車之事故發生率最高,違規情形以學生無照駕駛 251 件最多,因車禍死亡為 4 人,皆為無照駕駛死亡案件。
三、請各校務必針對學生交通事故常見發生原因(如無照駕駛、闖紅燈、違規穿越馬路及騎乘機車無佩戴安全帽等),透過各種教學、活動及集會場合等管道,落實交通安全教育,以降低學生事故及違規發生率,維護生命安全。另請高國中學校每年至少辦理 1 場交通安全教育宣導活動,積極向所屬學生及家長進行提前安全駕駛教育宣導及防範。
四、為有效追蹤本市學生無照駕駛交通違規情況,本局已協請本府警察局及臺北市教育局每月提供違規無照駕駛名單予本局轉知相關學校;請貴校於接獲學生違規名單後,務必進行校安通報及確實追蹤輔導,針對累犯學生,應請監護人蒞校參與專案輔導會議,告知須參加講習及罰鍰等法規,溝通輔導管教作法,攜手杜絕學生無照違規行為,並將相關宣導及輔導資料留校備查。本局將針對無照駕駛後續輔導作為進行分析調查,屆時請各校務必配合辦理。
五、請各校落實每學年至少 4 小時交通安全教育,融入課程計畫實施,並涵蓋交通安全教育核心課程(如:「安全通過路口」、「交通安全守則」、「安全駕駛」等)。為減輕教師課程設計負擔,交通部提供各階段「交通安全教案及指引手冊」,於「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 https://reurl.cc/e3bxvb ),請務必下載運用。
六、除一般交通安全教育外,另請各校針對校本交通安全問題加強宣導,建議貴校可運用交通部道安資訊查詢網,查詢學校周邊 500 公尺事故熱點,分析事故發生類型,製作校區周邊路口交通安全地圖,提醒親師生經過時注意安全,並運用於校本交通安全教育宣導或課程教學中使用。
七、各校種子教師於參與本局辦理交通安全教育研習後,應落實於校內教師研習等時間推廣,並鼓勵各教師自行運用數位學習課程(教師 e 學院-中小學課程-交通安全,網址: https://ups.moe.edu.tw/mooc/index.php),共同為維護學生交通安全努力。
八、請貴校於網頁、課程及相關電子公告欄加強宣導「交通安全守則」,以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 「熟悉路權,遵守法規」。 「我看得見您,您看得見我,交通最安全」。 「謹守安全空間─不作沒有絕對安全把握之交通行為」。 「利他用路觀─不作妨礙他人安全與方便之交通行為」。 「防衛兼顧的用路行為—不作事故的製造者,也不成為無辜的事故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