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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9-10-29 | 點閱數: 770

新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8 年 10 月 28 日
發文字號:新北府人考字第 1082005928 號

 

主旨:請協助公告「108 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表揚大會」海報、得獎者具體事蹟簡介及網路抽獎活動,並辦理相關人員敘獎事宜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8 年 10 月 24 日部管二字第 1084866985 號書函辦理。
二、本( 108 )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以下簡稱傑出貢獻獎)業經考試院組成評審委員會議,決議 6 名得獎人及 4 組得獎團體。本市蘆洲區公所-以人為本,創造共榮、宜居(友善環境、健康、高齡友善、文化、安全)的新、心蘆洲,經考試院審議決定為本年傑出貢獻獎得獎團體。
三、為表揚得獎者傑出事蹟,考試院訂於本年 12 月 4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 25 分於該院傳賢樓 10 樓大禮堂舉行表揚大會,檢附「108 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表揚大會」電子海報及得獎者具體事蹟簡介各 1 份,請惠予公告周知。又電子檔案業置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www.mocs.gov.tw/)「傑出貢獻獎」之「最新消息」項下,請自行運用,廣為宣傳。

四、另本年 10 月 28 日起於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臉書( Facebook )專頁,舉辦【傑出有為公僕,守護全民幸福-分享心得抽好禮】活動,請轉知所屬同仁踴躍參加。活動詳情請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傑出貢獻獎」最新消息項下或至傑出貢獻獎官網(http://www.topwin.com.tw/mocs2019/)查詢。
五、有關代表本府參加考試院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未獲獎者之敘獎事宜,請各機關依本府 106 年 8 月 28 日新北府人考字第 1061693815 號函(計達)辦理,並將敘獎情形送本府人事處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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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新聞稿

民國 108年 10月 17 日

108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得獎名單揭曉

 

108 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得獎名單揭曉


 

由考試院主辦、銓敘部承辦的「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被譽為公務人員最高殊榮,向來深獲各界肯定,其選拔分為個人獎及團體獎,每年總獎額以 10名為限。本( 108 )年全國各機關踴躍推薦符合資格的 66名公務人員及 44組優秀團體參選,歷經 6個月的層層嚴選,終於在 10 月 8 日選出 6 位個人獎得獎人及 4 組得獎團體。

本年個人獎脫穎而出的 6位公務人員楷模,分別為: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陳玉萍;彰化縣線西鄉衛生所護理師兼護理長鄭聿淩;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正柯健志;苗栗縣政府衛生局科長陳淑珠;原住民族委員會處長王美蘋 Akiku•Haisum;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副工程司呂正安。本年選出之 4 組團體獎名單,分別為: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開路先鋒~典藏三工」團隊;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建構亞洲新灣區、營造水岸新空間」團隊;新北市蘆洲區公所-以人為本,創造共榮、宜居(友善環境、健康、高齡友善、文化、安全)的新、心蘆洲團隊;屏東縣政府團隊。

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是唯一全國性、且專屬於公務人員的至高榮譽,因此,依規定參選人及團體成員,不得受有刑事、懲戒、彈劾等處分,最近 5年內不能受有申誡以上的懲處,最近 3 年的考績都要考列甲等,並且須有具體傑出事蹟始得參加選拔,參選條件十分嚴格。為辦理本年選拔作業,銓敘部前函請各推薦機關本獎優舉賢之旨,遴薦符合上開條件的優秀創新公務人員或團體參選。經考試院邀集各界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並採全面書面初審、簡報複審及決審(含實地訪查)等 3 階段嚴謹程序,選出優秀的 6 位得獎人及 4 組傑出團隊。

本年得獎人在各不同專業領域,均有亮眼、傑出表現,具體事蹟包括:偵辦桃園合宜住宅等重大弊案彰顯社會正義;精進糖尿病患疾病控管強化健康照護品質;偵破多起跨境販毒集團走私案守護國人健康;深入山區防治結核病打造無疫家園;完備原住民融資管道,促進部落產業升級及行銷拓展;提前完成后豐大橋等重要橋梁改建工程,帶動地區發展等傑出貢獻。

另本年得獎團體亦充分運用前瞻思維,創新精進服務作為,具體事蹟包括:涉險搶通復建台 20線南橫公路多處重大道路橋梁;打造高雄成為亞洲新灣區,成功帶動城市轉變;推動蘆洲健康城市品牌,營造高齡友善環境;籌辦 2019 臺灣燈會,成功行銷屏東至國際等傑出貢獻。

     本年得獎人,都是從基層承辦人員做起,以積極奉獻的精神、勇於承擔的理念為民服務,在崗位上持續累積專業及經驗,並勇於創新精進服務品質。本年 4組得獎團體,其團體成員均具備高專業素質與團隊合作精神,並善用科技展現創新能量,成就團隊效能。這些得獎者在工作領域上超群的優異表現,以及時時以人民福祉為依歸的態度,實為優質公務典範。

    為使傑出熱忱的精神得以延續,同時鼓勵見賢思齊,考試院將於 12月 4 日在該院傳賢樓 10 樓大禮堂,由考試院院長主持表揚大會,公開表揚 6 位得獎人及 4 組得獎團體,表彰其傑出效能與卓越貢獻,期藉此發揮標竿學習的擴散效益,激勵所有在職公務人員,秉持積極、關懷、熱忱、奉獻的精神,追求創新卓越,帶動國家社會不斷進步。(108-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