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辦理「111 年度推動兒童權利公約實作工作坊」,請鼓勵學校教師踴躍參加,並轉知學生家長活動相關資訊,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活動為認識兒童權利種類:生存權、受保護權、發展權、參與權和四大基本原則:最佳利益、禁止歧視、生存與發展權、尊重兒童意見(被傾聽權)。提升對兒童權利公約之認識及價值觀探討,從自我認同進而應用於人際間之倫理關係,從生活中實踐兒童權利公約之精神。
二、本次工作坊辦理摘述如下:
辦理時間: 111 年 9 月 14 日至 111 年 11 月 16 日共計 6 場。
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教師及家長。
活動地點:本市自強國民中學薪傳樓 4 樓 401 智慧教室(新北市中和區莒光路 191 號)。
報名方式: 學校教師:每場次開始前一日下午 5 時前,至教育局校務行政系統點選報名。
家長:請與本活動承辦人本市立自強國民中學敖永龍老師聯繫。
研習時數:全程參加者核予研習時數 6 小時。
三、研習人員本局同意核予公假(課務派代)。
四、本次活動相關事項請詳參實施計畫,或請洽承辦學校本市自強國民中學敖永龍老師,電話(02)22259469 轉 5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