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學前教育署「各級學校 111 年暑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宣導資料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6 月 23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81926 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學生暑假期間安全,請學校利用集會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並提醒學生做好相關防疫保護工作及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其健全身心發展,降低傷亡事件發生,另提醒教師多加關懷、了解學生身心狀況,適時提供輔導協助。
三、各校於暑假期間如有安排學生參加 2 日(含)以上戶外活動者,請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 http://csrc.edu.tw )「表報作業」選項,填報「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並完成該系統緊急聯絡人資料更新,俾利處置緊急校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