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110 年 1 至 12 月新北市政府各級學校交通事故統計表」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 110 年加強防制學生交通違規事故計畫辦理。
二、經查本市各級學校於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於校安通報交通違規及意外事故以機車、步行及腳踏車之事故發生率最高,違規情形以學生無照駕駛 564 件最多,因車禍死亡為 5 人,皆為無照駕駛死亡案件。
三、為有效追蹤本市學生無照駕駛交通違規情況,本局已協請本府警察局每月提供違規無照駕駛名單予本局轉知相關學校;請貴校於接獲學生違規名單後,務必進行校安通報及確實追蹤輔導,針對累犯學生,應請監護人蒞校參與專案輔導會議,告知須參加講習及罰鍰等法規,溝通輔導管教作法,攜手杜絕學生無照違規行為,並將相關宣導及輔導資料留校備查,本局針對無照駕駛後續輔導作為進行分析調查,屆時請各校務必配合辦理。
四、有鑑於 110 年本市 13-17 歲事故傷亡比例增加,請各校務必針對學生交通事故發生原因(如無照駕駛、超速、違規穿越馬路及騎乘機車無佩戴安全帽等),透過各種教學、活動及集會場合等管道,積極向所屬學生及家長進行提前安全駕駛教育宣導及防範,另請高國中學校每年至少辦理 1 場交通安全教育宣導活動,以降低學生事故及違規發生率,維護生命安全。
五、建議貴校可運用交通部道安資訊查詢網,查詢學校周邊 500 公尺事故熱點,分析事故發生類型,製作校區周邊路口交通安全地圖,提醒親師生經過時注意安全,並運用於校本交通安全教育宣導或課程教學中使用,相關教案及教材,亦可於交通部 168 交通安全入口網( http://168.motc.gov.tw )下載,落實交通安全教育。
六、請貴校於網頁、課程及相關電子公告欄加強宣導「交通安全守則」,以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 「熟悉路權,遵守法規」。 「我看得見您,您看得見我,交通最安全」。 「謹守安全空間─不作沒有絕對安全把握之交通行為」。 「利他用路觀─不作妨礙他人安全與方便之交通行為」。 「防衛兼顧的用路行為—不作事故的製造者,也不成為無辜的事故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