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3 月 17 日 發文字號:新北教人字第 1110495241 號
主旨:檢送「111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暨相關表件資料各 1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教師。 說明: 一、依澎湖縣政府 111 年 3 月 15 日府教學字第 1110904988 號函辦理。 二、相關市外介聘表件並公告在本局網頁之教育公告-教師介聘區供下載。
新北教育局 介聘公告區
https://esa.ntpc.edu.tw/jsp/c_announce/parent/eduannouncelist2_all.jsp?schno=019999&teachg_lib=11&annlib=workflow&status=&opn_li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