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習 訪客 - 處室公告 | 2019-10-07 | 點閱數: 666

報名方式:各場次於前 2 個禮拜前逕至新北市校務行政系統之研習系統報名,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不接受備取。
全程參與研習者,由各所屬中心核發實際教師研習時數。
本案研習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場次所屬中心承辦人聯繫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