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0 年 12 月 3 日
發文字號:新北府社綜字第 1102318531 號
主旨:函轉行政院辦理「110 年性平觀察家養成挑戰有獎徵答」社會組個人、機關組團體競賽活動辦法各 1 份,請貴單位轉知所屬機關及人員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秘書長 110 年 12 月 1 日院臺性平字第 1100194739 號函辦理。
「110 年性平觀察家養成挑戰有獎徵答」社會組個人競賽活動辦法
壹、 目的:為提升社會各界性別平等意識,透過推廣性別平等資料庫主題網站資訊服務,以線上有獎徵答遊戲,讓民眾瞭解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各領域之性別議題,並鼓勵透過使用性別平等資料庫主題網站服務找尋相關答案,以對相關主題網站留下深刻印象,更進一步鼓勵社會各界加入性別平等觀測站臉書粉絲專頁,持續培養對性別議題的興趣。
貳、 活動主辦單位:行政院性別平等處。
參、 活動期間:自 110 年 12 月 3 日 9 時至 12 月 30 日 24 時止。
肆、 活動網站:「110 年性平觀察家養成挑戰有獎徵答」社會組個人競賽(網址: https://forms.gle/Yn4HqWz1SMaaknmF8 )。
伍、 活動方式
一、 至「性別平等觀測站」臉書粉絲專頁(網址:http://bit.ly/2Pf4ntG),完成下列 3 步驟:
(一)對「性別平等觀測站」臉書粉絲專頁按讚。
(二)將「性別平等觀測站」粉絲專頁「性平觀察家養成挑戰有獎徵答社會組個人競賽」活動貼文分享至自己的臉書塗鴉牆,設定為「公開」。
(三 ) 另擇選本次活動期間之性別平等觀測站臉書粉絲專頁感興趣之 2 篇貼文進行公開分享。
二、請至指定活動網站完成答題測驗(測驗總分達 70 分以上),請於個人競賽活動網站頁面留下臉書姓名、真實姓名(作為區別重覆帳號之用)、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聯絡通知得獎之用)。
三、抽獎資格:完成本活動網站及「性別平等觀測站」臉書粉絲專頁指定步驟。
四、獎品、抽獎方式、得獎名單公布及獎品寄送
(一) 獎品
1.壹獎 30 名:文青風真空保溫保冷杯( 304 不繡鋼附茶網)。
2.貳獎 10 名: 32G 隨身碟。
(二) 抽獎方式:以電腦程式抽出得獎者,得獎名單如發現重覆中獎者,經行政院性別平等處查證後,以發送 1 份獎品為原則。
(三) 得獎名單公布
1.日期: 111 年 1 月 14 日。
2.方式: 得獎者名單將公布臉書姓名、手機號碼電話後 3 碼於活動網站、性別平等觀測站粉絲專頁、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網站。
(四) 得獎通知及獎品領取方式
由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寄送得獎通知(以電子郵件及手機聯絡通知中獎者),中獎者須於 5 日內回覆得獎聯絡資料,如不配合者則視同放棄。經主辦單位確認後,再以國內包裹寄送至所提供地址。如因資料填寫不全或不正確,或未依限回復個人聯絡資訊,以致無法聯絡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陸、注意事項
一、凡參加者即視為同意遵守本活動辦法。
二、本活動蒐集之個人資料(臉書姓名、真實姓名、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僅提供行政院性別平等處辦理本次活動辨識參加者身分、通知得獎、寄送獎品及相關事項所使用,個人資料之利用期間為參加活動至完成獎品發放作業,活動結束即刪除所蒐集個人資料。
三、如參加者請求主辦單位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致影響辨識身分時,視為放棄參加。
四、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第 10 條、第 11 條規定,參加者得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方式向行政院請求,就其個人資料行使下列權利:
(一)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五)請求刪除。
柒、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公布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