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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訪客 - 處室公告 | 2021-10-29 | 點閱數: 161

主旨:函請各校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相關工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0 年 10 月 25 日新北府消危字第 1102002553 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運用各式集會及宣傳管道,加強宣導燃氣熱水器(及瓦斯爐具)使用,應依環境狀況選擇或換裝正確型式之熱水器,另使用煤油暖爐、卡式爐等亦應注意保持場所通風狀態,以提升親師生防範一氧化碳中毒觀念,維護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