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內政部警政署提供勿任意交付存摺與提款卡,避免淪為人頭帳戶等相關資料,請各校配合宣導,避免學生遭受詐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9 月 16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118826A 號函文辦理。
二、檢附內政部警政署宣導函文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