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教育部辦理「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公聽會」實施計畫
說明:
一、鑑於特殊教育法於民國 98 年全法修訂迄今已逾 10 年,為因應 12 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之訂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CRPD )及兒童權利公約( CRC )中有關達成身心障礙兒童權益要求等,有必要進行特殊教 育法全文之修正。
二、為廣泛蒐集各界意見,教育部規劃於北、中、南、東 4 區辦 理草案分區公聽會,以廣徵博議、察納雅言,作為擬訂特殊教育法修訂草案之參據。
三、各場次辦理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北區場次:
1、辦理日期: 110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五)。
2、辦理時間:上午 9 時 30 分至 12 時 15 分。
3、辦理地點: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至善樓國際會議廳 G105 。
4、直播網址: https://youtu.be/QNDsr5p95zc 。
(二)中區場次:
1、辦理日期: 110 年 10 月 8 日(星期五)。
2、辦理時間:上午 9 時 30 分至 12 時 15 分。
3、辦理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英才校區)英才樓 1 樓 R116 會議室。
4、直播網址: https://youtu.be/_PmpZc2m9YQ 。
(三)南區場次:
1、辦理日期: 110 年 10 月 22 日(星期五)。
2、辦理時間: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15 分。
3、辦理地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政大樓 10F 國際會議廳。
4、直播網址: https://youtu.be/OgTdZiUtw-8 。
(四)東區場次:
1、辦理日期: 110 年 10 月 29 日(星期五)。
2、辦理時間:上午 9 時 30 分至 12 時 15 分。
3、辦理地點: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行政大樓 2F 視聽 教室。
4、直播網址: https://youtu.be/RnNv5OOj1pE 。
五、報名方式及錄取說明:
(一)考量防疫需求,各場次實體會議參與人數以 50 名為限, 請於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 tw)→[研習報名]→[教育部委辦研習]完成報名。
(二)各場次會議召開 3 天前由主辦單位進行報名審核,並以電 子郵件方式發送錄取通知,未獲錄取通知者請勿自行前 往會場。
(三)各場次公聽會將同步進行視訊直播,視訊直播不限參加 人數,視訊直播與會人員可於會後填具發言單,並以電 子郵件方式傳送至: ping@mail.ntcu.edu.tw
六、本次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將於 110 年 10 月 1 日前,置於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頁→[重要業務專區]→[特殊教 育]→[業務資料下載]項下,請各與會人員自行下載。
七、本局同意本案參與人員以公假方式登記出席(課務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