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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家長 | 2021-03-18 | 點閱數: 290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辦理。

二、旨揭申請案流程說明如下:

(一)110 年度受理申請時間如下:

1、 110 學年度第 1 次申請案:自 110 年 4 月 1 日(星期四)起至 110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五)止。

2、 110 學年度第 2 次申請案:自 110 年 10 月 1 日(星期五)起 110 年至 10 月 31 日(星期日)止。

(二)110 學年度採線上申辦,國民教育階段及高級中等教育階 段申請程序如下:

1、國民教育階段申請程序如下:

(1)申請個人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請於新北市非學 校型態實驗教育暨線上申請系統(網址 https://nee.ntpc.edu.tw/)註冊帳號及線上申 請,並於線上填妥後列印申請表及家長聲明書 1 份 送至設籍學校,由設籍學校檢核資料齊全後核章, 掃描成電子檔上傳至線上申請系統。

(2)有意申請團體/機構實驗教育者請於新北市非學校 型態實驗教育暨線上申請系統註冊帳號及線上申 請。

2、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申請程序如下:

(1)申請高中個人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請於新北市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暨線上申請系統(網址 https://nee.ntpc.edu.tw/)註冊帳號及線上申 請,並於線上填妥後列印申請表及家長聲明書 1 份,有設籍學校者送至設籍學校,無設籍學校者逕 送至本府教育局委託承辦學校新北市立光復高中輔 導室(送件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光環路一段 7 號輔 導室收),由學校檢核資料齊全後核章,掃描成電 子檔上傳至線上申請系統。

(2)有意申請團體/機構實驗教育者,請於新北市非學 校型態實驗教育暨線上申請系統註冊帳號及線上申 請。

三、本案業務諮詢,國民教育階段請洽本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 承辦人陳思穎小姐,電話:(02)29603456 分機 2745 ;高級 中等教育階段請洽本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承辦人姜儒林先生,電話:(02)29603456 分機 2664 。

四、教育局將於 5 月安排申請個案進行面談及審議事宜,時 間及地點另函通知並公告於教育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