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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訪客 - 家長 | 2022-04-08 | 點閱數: 241

主旨:轉知「『鏡頭下的英雄志工』新北市 111 年度男性志工服務成果照片徵件簡章」1 份,敬請鼓勵所屬志願服務志工或團隊踴躍投稿,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111 年 3 月 28 日新北社區字第 1110559255 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男性市民加入志願服務行列,本局即日起至 111 年 6 月 19 日止辦理「鏡頭下的英雄志工」服務成果照片徵件活動,得獎者除提供獎勵以外,作品併 111 年 9 月 5 日至 9 月 8 日於社會局辦理之志工月系列活動公開展出。

三、本活動徵件區分為「社福、衛保及行政組」與「其他類別組」,參賽資格為年滿 18 歲新北市市民或新北市備案志工團隊所屬志工,作品內容需明確表現男性志工於新北市參與服務之紀錄照片。

四、投稿作品應使用數位相機或手機拍攝(檔案格式需為 500 萬畫素以上),併請填妥「活動參賽表」、「創用 CC 授權書」、「參賽資格證明書」及「報名資料檢核表」4 項文件,資料不完整者逕以退件方式處理。

五、如對於本活動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新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張芷姍社工員,電話:( 02 ) 29819090 、電子信箱: vtc@vtc.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