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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甄選&招標 | 2023-02-06 | 點閱數: 365

112年度三峽國小庶務性委外人員勞務承攬簡章

  • 名額: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 公告時間、地點及方式:即日起

公告於本校校門口(警衛室)、三峽區公所。

  • 評選相關資料索取地點:三峽國小總務處或三峽區公所。

本校地址: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 16 號。(三峽國小)

  • 聯絡電話: (02)2671-1018 轉 832 歐組長 831 劉主任
  •  報名截止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2年 2 月 13 日上午 9 點
  • 報名資格:
    •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 國中(含)以上畢業。
    • 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無不良前科紀錄及不良嗜好者(如抽菸、酗酒、吃檳榔、

  吸毒等習慣)並能配合學校值班時間調整。

    • 能繕寫工作日誌及填寫表格,並具備應對能力。
    • 具有水電、木工相關資歷或園藝能力者於評審時可做為加分依據。
  • 報名方式:於報名截止時間前,將下列資料裝入 A4 信封內並密封,送達三峽國小總務處事務組長收,得郵寄或委託報名。(收件時間:上班日 8 點 00 分起至 17 點 00 分,假日不收件。郵寄收件截止時間112 年 2 月 13 日上午 9 時止。)
    • 庶務性委外人員履歷表。
    • 自傳(500 字以內)
    • 身分證影印本
    •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評選。

  • 評選時間112年 2 月 13 日上午 10 點 30 分整,依收件順序進行面試。
  • 評選地點:本校校長室
  • 評選結果:以電話通知。
  • 合約期間: 112 年 2 月 15 日起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止
  • 履約標的:每週完成工作項目
  1. 園藝修剪(含清運) 每週 2 天日曆天下午 2 時前完成修剪甲方學校校園樹枝、清掃並運棄樹枝工作(當天下午 2 時 30 分-3 時由總務處人員驗收)。每月月底完成操場割草,由總務處人員驗收。
  1. 學校簡易修繕每週 5 天日曆天下午 3 時前,由甲乙雙方以 line 、電話方式及校園修繕系統確認有無「修繕工單」,若有修繕工單(無,則免修繕),除有特殊狀況經甲方同意者外,乙方應接到通知後立即(或最遲於 24 小時內)修繕完畢,並交由甲方指定人員驗收。
  2. 水電檢修每週 5 天日曆天下午 3 時前完成巡檢甲方學校各教室水電,倘遇有故障立即修繕並予記錄,完成後通知總務處人員驗收。
  3. 行政業務協助-行政公務、環境消毒、資料影印公文遞送警衛值勤領取公務物品及活動佈置每週 5 天工作日下午 4 時前,完成交待事項(當天下午 4 時,由總務處人員驗收)。
  4. 清潔工作每週 2 天日曆天下午 4 時前,完成甲方(指定或特定區域)清潔工作(當天下午 4 時,由總務處人員驗收)。
  • 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

    1.乙方完成本契約履約標的,經甲方驗收確認、無待改進事項後,檢據向甲方請款,由甲方核實支付。

        (1).當月全部履約完成後,由甲方一次付款新臺幣 貮 萬 陸仟 元整。

        (2).新進人員,需有三個月的試用期,考評通過後才簽訂合約。

    2.付款方式:乙方完工後,乙方執行工作地點均應以適當方式(甲乙雙方約定方式)

              驗收或拍照存證(前、後),並由甲方查驗合格後,甲方接到乙方請款單據後 30個工作天內付款。

    3.若乙方無法達成甲方需求(例如:驗收未通過),且經甲方催告並訂固定時間內改善後仍未改善者,甲方得視未完成之比例與內容,按比例酌減甲方支付乙方費用。

  • 稅捐及保險

1.乙方為自然人者,契約價金不含營業稅,但仍包括乙方應支出之必要之稅捐。

   2.乙方應於工作開始前,由乙方自行投保「勞保」及「全民健康保險」或其他相關必要保險除乙方滿 65 歲無法投保「勞保」者外(仍應自行投保職業災害險或其他等同職業災害保險之商業保險),乙方若無法投保勞保或保險,乙方應自付災害及損失,且甲方得據此終止或解除契約,乙方不得異議

  • 其他

     請參閱評選文件,索取資料請洽三峽國小總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