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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甄選&招標 | 2022-07-11 | 點閱數: 542

一、普通科:            正  取:蔣美惠、潘慧容、王怡惠、蘇麗梅     ;     備  取:無

       普通科(藝文):  正  取:林端宸                                                 ;      備  取:無

二、特教科:           正  取:余姿芳、吳泱漢                                  ;      備  取:無

       專任輔導:無人報名。

三、鐘點代課教師: 普通科 正取:林聖翔。

四、錄取人員報到注意事項:以上名單係依據成績高低排序,請錄取者於111 年 7 月 12 日(二)上午 09:00~10:00 持身分證件正本、印章及玉山銀行存摺封面影本(可補交)至人事室簽約,逾時以自動棄權論,當事人不得提出異議。

五、

(一)公告 111 學年度第 4 次代理教師甄選缺額:

 

編號

甄選類別

代理性質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備註

1

普通科(英文)

課稅經費

加置缺

1

2

聘期自 111 年 8 月 27 日至 112 年 7 月 1 日止。

2

普通科(自然)

課稅經費

加置缺

1

聘期自 111 年 8 月 27 日至 112 年 7 月 1 日止。

3

特教科

懸缺

1

1

1.聘期自 111 年 8 月 27 日至 112 年 7 月 1 日止。

2.本類科缺額為教甄名額外之懸缺, 7 月 12 日前俟教甄結果將逕予調整(增)或維持原缺額。

4

專任輔導

懸缺

1

1

聘期自 111 年 8 月 27 日至 112 年 7 月 1 日止。

說明:

  1. 所佔各缺之聘期應依新北市政府規定期間聘任(以上聘期如有調整,則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規定辦理)。
  2. 因課稅經費加置缺非屬編制內員額,其部分權利及福利與其他長期代理教師略有不同,悉依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規定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另課稅加置缺因名額尚未獲市府核定,如屆時無缺額時將予以取消錄取或解聘,不得異議(如核定名額不足時則依錄取分數較低者優先辦理解聘)。
  3. 留職停薪職缺及商借缺之被代理教師因故提前復職、歸建或職務因故註銷時,該職缺之代理教師聘期,應配合修正至該被代理教師復職、歸建日之前一日或註銷之日止,接受本校無條件解聘,不得異議。

 

(二)報名日期:111 年 7 月 12 日(二)上午 9~11 時報名。

(三)甄選日期:111 年 7 月 12 日(二)13 時 30 分甄試。

六、其他事項請詳見原始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