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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訪客 - 活動研習 | 2020-03-06 | 點閱數: 578

『財團法人新北市拱北殿』建廟一百二十週年 國小中、高年級學生書法比賽實施辦法

一、目 的:為慶祝拱北殿建廟一百二十週年暨宏揚傳統倫理道德,推廣書法美 學,共創和諧社會,舉辦本活動。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新北市拱北殿

三、參加對象:凡對書法有興趣之各公私立國小中、高年級學生。

四、比賽方式:採徵件評選方式,每人以一件為限。

五、作品規格:國小中年級組以四開宣紙(約 35×70 公分),國小高年級組以對開宣紙 (約 35×140 公分)書寫,需落款署名。

六、比賽規則: (1)依上開規格,其字體、字數不拘,內容以古典詩詞、賢哲佳句為主。 (2)直式書寫,不加標點,無需裱褙。作品請於報名表註明就讀學校、年級、姓名, 將第二聯浮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第一聯連同作品寄交承辦單位造冊評選)。 (3)務必親自書寫,不得由他人代筆,若經評審委員認定不實者,取消參賽 資格。凡補筆、描摹者不予鼓勵。 (4)參賽組別:以 108 學年度學籍年身分為準。 (5)收件期限:因應新冠疫情於即日起延長至 109 年 9 月 10 日止(郵戳為憑)。 逕寄:新北市汐止區汐萬路三段 88 號「財團法人拱北殿」收(註明書法比賽)。

七、作品評審:於 109 年 10 月初由主辦單位邀請國內書法家進行評審,依 作品水準,得決議酌減名額或從缺,參賽作品均不退件。

八、得獎名單:於 109 年 10 月 15 日前公佈於拱北殿網站 (http://reurl.cc/bpv4l )

九、頒獎:預定 10 月中旬舉行頒獎典禮。相關活動訊息請上本殿官網查詢。

十、獎勵: 組 別 特優 3 人 優選 5 人 佳作 20 人 入選(擇優) 國小(高年級組) 3000 元 1500 元 500 元 獎狀乙紙 國小(中年級組) 2500 元 1000 元 300 元 十三、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公開陳列展覽,參賽者授權主辦單位推廣宣傳、展 覽等功能使用之權利。 十四、本辦法經財團法人新北市拱北殿董監事會核可後實施,修訂時於官網以 最新消息公告,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