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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處室公告 | 2023-02-22 | 點閱數: 108

通過本認證研習班取得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人員認證,並持有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或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含)者,可至國中小擔任教學支援人員,並可參加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甄選。\

一、研習對象(具下列資格者,依序錄取): 已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 102 年 12 月 31 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 103 年 1 月 1 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者。 擔任專職族語老師、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推廣原住民族語人員等欲增加專業知能者。  

二、研習時間: 112 年 3 月 18 日(星期六)、 3 月 19 日(星期日)、 3 月 26 日(星期日), 4 月 8 日(星期六)、 4 月 9 日(星期日)及 4 月 15 日(星期六)。

三、報名時間: 112 年 2 月 22 日(星期三)開放報名至 112 年 3 月 8 日(星期三) 17 時報名截止, 112 年 3 月 10 日(星期五)公告錄取名單。

四、研習方式: 全程依據課程內容採線上及實體交互進行。 實體研習地點為臺北市南港區東新國民小學(臺北市南港區興南街 62 號)。

五、倘有任何疑問,可電洽臺北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夏組長,連絡電話:( 02 ) 27837697 分機 1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