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交通部函請加強微型電動二輪車相關宣導事宜,以保護學生(童)之安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1 月 1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007652 號函辦理。
二、有關微型電動二輪車相關法規,行政院業於 111 年 11 月 30 日發布命令施行,為強化學生(童)是項規範及安全知能,請各校多加運用交通部道安會交通安全入口網所製作之相關文宣(網址 https ://168.motc.gov.tw/theme/ebike/)、交通部交通安全教材手冊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交通安全補充教材(高中篇-機車騎乘安全篇)等配合課程或教育宣導時運用,俾提升學生安全素養及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