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訪客 - 處室公告 | 2022-04-14 | 點閱數: 29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及本府 111 年 2 月 24 日新北府教國字第 1110351643 號函辦理。

二、本府業以前揭函文函知各校本市 111 學年度第 1 次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時間自 111 年 4 月 1 日(星期五)起 111 年至 4 月 30 日(星期六)止,並請申請人於新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暨線上申請系統註冊帳號及線上辦理申請,合先敘明。

三、配合本府機房空調歲修,學術網路、各項資訊系統及網站服務於 111 年 4 月 1 日(星期五)下午 6 時至 111 年 4 月 5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暫停服務。為維護申請人權益,延長 111 學年度第 1 學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期限至 111 年 5 月 6 日(星期五)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