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申請時間及流程:
(一)111 年度受理申請時間如下:
1、 111 學年度第 1 學期申請案:自 111 年 4 月 1 日(星期五)起 至 111 年 4 月 30 日(星期六)止。
2、 111 學年度第 2 學期申請案:自 111 年 10 月 1 日(星期六) 起 111 年至 10 月 31 日(星期一)止。
(二)本次申請採線上申辦,國民教育階段及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申請程序如下
1、國民教育階段申請程序如下:
(1)申請個人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請於新北市非學 校型態實驗教育暨線上申請系統(網址 https://nee.ntpc.edu.tw/)註冊帳號及線上申請,於線上填妥並上傳資料後,列印申請表、家長 聲明書及家長需求表 3 份文件送至設籍學校。
(2)設籍學校請檢核申請人資料是否齊全,確認齊全後將申請書、家長聲明書及家長需求勾選表 3 份文件核章後掃描成 1 份電子檔,上傳至線上申請系統, 並於設籍學校審核處勾選通過與否。
2、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申請程序如下:
(1)申請高中個人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請於新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暨線上申請系統(網址 https://nee.ntpc.edu.tw/)註冊帳號及線上申請,於線上填妥並上傳資料後,列印申請表、家長同意書及家長需求表 3 份文件,
有設籍學校者送至 設籍學校,無設籍學校者逕送至本府教育局委託承 辦學校新北市立光復高中輔導室(送件地址:新北 市板橋區光環路一段 7 號輔導室收)。
(2)設籍學校/承辦學校:請檢核申請人資料是否齊全,確認齊全後將申請表、家長同意書及家長需求 表 3 份文件核章後掃描成 1 份電子檔,上傳至線上申請系統,並於學校審核處勾選通過與否。
3、有意申請團體/機構實驗教育者,請於新北市非學校型 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註冊帳號及線上申請。
(三)請務必於申請期限內完成線上申請表填寫、各項資料電 子檔上傳,各項要件如有缺漏視同申請未完成,不進行 實質審議程序。
二、本案業務諮詢,國民教育階段請洽本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 承辦人陳思穎小姐,電話:(02)29603456 分機 2745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請洽本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承辦人許欣霖小 姐,電話:(02)29603456 分機 2664 。
三、本府教育局將於 5 月安排申請個案進行面談及審議事宜,時間及地點另函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