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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訪客 - 處室公告 | 2019-09-27 | 點閱數: 870

說明:

一、研習期程: 108 年 10 月至 109 年 3 月(共 3 場次,可擇 1 場參與)。

二、研習對象與名額:開放本市國中小普通班教師、特教教師自由報名參加,每場 100 至 150 人。

三、報名方式: 請參加教師於各場次研習日期 3 天前,逕至全國特教資訊網(網址: http ://special.moe.gov.tw)/首頁選擇「研習報名」/選擇「開啟查詢」/登入縣市「新北市」/選擇本研習活動進行報名。若額滿,將提早關閉報名系統,主辦單位保留審核權利。 錄取名單公告於上述網站,不另行通知。

四、其他注意事項:

1.錄取之教師核予公假登記出席(惟課務自理)。

2.全程參加者核予 3 小時研習時數。

3.請報名教師向本校特教組索取請假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