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設置要點」第四點、第五點及「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組織架構圖」 ,自112年2月22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112年2月22日院授數資安字第1121000065號函辦理。